市药监局确定4家试点单位
本报讯(记者孙新萍 通讯员张晓红)笔者昨日获悉,我市已拉开了家庭过期药品定点回收试点工作序幕,将于本月在城区确定4家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定点单位。
过期药品被列为“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大量过期药品留存在百姓家庭中,给用药安全带来了很大的隐患,为此,省药监局将过期药品的回收工作作为2008年度的一项重点,列入各级药监部门的工作任务考核。
笔者了解到,家庭过期药品定点回收工作要做到“四个统一”:统一制作发放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箱和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定点单位牌匾;统一制定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登记表格,由回收单位对回收的药品逐一进行登记;回收单位将回收的过期药品年终定期移交市药监局,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过期药品流入社会;加强对定点回收单位的监督和管理,统一发放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工作管理制度,对成绩突出的要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管理不善的取消其回收资格。
市药监局有关负责人指出,由于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工作是一项社会公益性工作,需要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参与,该局将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各定点回收单位也要面对面地向市民积极开展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作者:
记者孙新萍 通讯员张晓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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